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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经费管理办法
作者:    编辑:    审核:    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费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学校财务制度,中心经费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是经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财务日常工作,定期公开各类经费收支状况。

第二章 收费管理

第四条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或施工合同规范各项收费业务,该收的费用要及时收回,所有收入必须上交学校财务(不包括授课、评审、咨询等个人酬金收入)。

第五条 相关业务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收费情况。

第三章 开支的审批与报销程序

第六条 实行年初预算制。中心岗位负责人于每年年初结合年度建设任务、设备维护、用工计划等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集中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或主管校领导审批方可执行。

第七条 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的添置与办公日常消耗品购买经主任同意后由中心办公室具体经办。报账时,发票上须有设备管理人签字。

第八条 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勤工助学学生工资等开支按学校规定或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加班费等由岗位负责人依据中心有关标准据实造册,经主任批准后从相关业务成本费用中支出。

第十条 中心工作人员的年终二次分配、福利发放等需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中心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