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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编辑:    审核:    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与管理,合理利用各种通信资源,保障各类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476号)、工信部《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规[2005]330号)等有关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通信线路是指敷设于通信管网中用于数据、网络、广播、电视、电话、安全监控等信号传输的光缆、同轴电缆等各类弱电类线缆。管网是指用于承载各类通信线路的室内弱电桥架和通道、室外弱电沟槽和室外弱电管道和交接箱等管道和设施。

第三条 学校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责权明确、规范运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中农业大学校园内各类通信线路及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校内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管理的领导机构,对学校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管理进行统筹规划与指导。

第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责任如下:

1.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包括通信线路及管网建设规划论证、项目立项、工程技术监督,校内外相关单位通信线路及管网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2. 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通信管网施工方案的审批,协调工程项目经费的落实与过程管理。

3. 保卫处负责对校内弱电管道与线路施工的巡查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应责令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 后勤集团负责校内通信线路和通信管网的工程施工及管网的日常巡查,并负责校内电话业务及通讯基站的管理、规划与监督。

第三章  规划与审批

第七条 通信管网的规划必须服务于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并满足各类业务长远需求,校内和校外单位建设的通信管网的产权和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管理。

第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属有线和无线通信线路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管道、管孔等管网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分配。校外通信服务提供商或校内有关部门使用时,需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申请,获批后可享有通信线路或管网的使用权。

第九条 任何单位在校内敷设新线路或对已敷设线路进行改造施工时,应在施工前一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弱电管网使用申请表》、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包括电子文档),经相关单位联合审批后获得施工许可证方能进场实施,相关单位有权对其敷设的线路进行监管。

第十条 学校后勤集团负责校内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在内的通讯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为通讯运营商在校内的通讯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校外移动通信业务运营单位在我校设置移动通信基站时,应向后勤集团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基站投入运行后,运营单位应确保基站周围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并且不对其它无线电通信系统造成有害干扰,否则学校有权要求运营单位撤除基站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凡涉及到校内通信管网的土建工程,施工前需要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商议施工方案,以免造成通信管网的破坏。

对于新建楼栋,通信管网的规划建设应与道路、楼宇等土建工程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方案确定前将管网规划纳入设计任务书统筹落实。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经审批的建设方案、规模、内容及设计图纸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需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私自使用或转租校内通信管网;

2. 私自在校园内布设通信线路;

3. 私自出借、出租场地空间等用于非校内通信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校内通信线路及管网施工图纸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类通信工程建设与维护时,应遵循行业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校园内所有通信线路均应按相关规范敷设于通信管网内,禁止在空中架设。强电与弱电管网应相对隔离。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建设和日常维护过程中应自觉对通信线路与管网予以合理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因重压、钻探、强拉和施工不当等操作,造成通信管网与线路塌陷、阻塞及弱电线缆业务中断的,除追究相应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室外弱电管道敷设线缆,应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分配的管孔进行敷设,不得随意穿孔敷设,否则将在线路清查时予以强制清理。

第十八条 在敷设新的弱电线路工程完工验收后10日之内,责任单位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线路敷设竣工图,同时按照谁使用谁清理的原则对原废弃线缆进行清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将后勤管理处发放的通信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放置在施工地点,并做好施工安全提示,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第二十条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监督,对未按既定技术方案施工的单位暂停施工并限期予以纠正。未按期纠正的,由后勤管理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拆撤已敷设的线路。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未经批准,在校内敷设的各类通信线路和管网,学校有权利予以清理或拆除。

第二十二条 后勤集团具体负责地下管道、窨井和通信桥架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后勤管理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弱电配线间、交接箱后期巡检工作,包括检查电源、设备运行情况等,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弱电配线间钥匙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保管,其他人员进入并接触设备的,需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员陪同进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