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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作者:    编辑:    审核:    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

信息技术中心库房包括N206和A106两个房间,属公用库房,主要用于存放设备、工具或材料,为规范库房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库房由中心指派专人(库房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库房安全负责,未经其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

2.中心工作人员可按规定从库房领用或存放设备、工具或材料,出入库时必须全程在场;库房管理员必须在场核查并在出入库台账上详细登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资产编号、来源或去向,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有资产编号的设备,库房管理员需通知资产领用人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变更存放地点。

3.出入库工作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晚上或节假日一般不办理出入库,紧急情况除外。

4.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食品等放入库房;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抽烟;严禁使用除照明灯外的其它电器。对不听劝阻者,库房管理员报中心后严肃处理。

5.搬移重物时应多人协同操作,取上层货架上的货物时需使用梯子,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6.在库房内发现问题,应立即告知库房管理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中心负责人及时通报。

7.库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设备材料需分类摆放整齐,并做好标签,随身携带的物品在离开时应及时带走,库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对于存放清单外的设备、工具或材料等杂物谁产生谁负责,及时清理。

8.每学期末放假前由中心组织库房管理员及相关人员对库房进行资产盘点。